作者: tiffanny (思念*等待)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課業] 公務員法/服務法14-3
時間: Sat May 29 10:32:05 2010
1.考試科目:公務員法
2.章節名稱or篇名(單元關鍵字):公務員服務法
3.目前參考用書or考古題出處:公務員法/郭如意
4.想問的內容:
1.服務法第14-3條,講到『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應經服務機關許可』,
請問該情形是否限定『受有報酬』才須許可呢
(因為看第14-2條有明文受報酬者才須要,但該條卻沒有,覺得有點疑惑)?
2.另外,第14-3條也有把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的職務再作一次規範,
請問這是重複立法嗎?還是有其他用意?
因為看修正草案有把這段刪除了,所以代表現在的條文是多餘的嗎?
5.想法:
公務員法要背很多條文很討厭阿.........><
但麻煩公務員法高手們幫我解解惑,感恩喔!!
Friday, May 28, 2010
[課業] 公務員法/服務法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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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azenol:一起加油吧,今年多考很多法條 05/29 10:40
ReplyDelete推 cheninex:郵局休假比照勞基法辦理, 05/29 15:32
ReplyDelete→ cheninex:第一年沒假,過了一年才有7天,再過一年後的一個月才能 05/29 15:34
→ cheninex:領錢,所以進去整整兩年後才領的到休補費, 05/29 15:35
→ cheninex:跟公務人員的假天差地遠,過個幾年就差很多 05/29 15:36
→ cheninex:在內部資訊網有完整的轉調人員和從業人員、約僱人員休假 05/29 15:38
→ cheninex:比較表,不過不要看心理會比較快樂,有時候無知是幸福的 05/29 15:40
→ linumin:何謂轉調人員?? 05/29 16:55
推 CATTOS25:可以問一下"職工參加互助會保證書"都會參加嗎?@@ 05/29 17:05
→ windcary:你確定有嗎?我怎麼沒看到?我是說範圍欸....!? 05/29 15:17
推 poi0405:google找的到 05/29 15:33
推 sbreezer:考選部參考用 05/29 15:35
→ goodbye177:答案是27.5Ω吧!!!(應該不是27.5KΩ) re=27.7Ω 05/29 15:08
→ chemistry94:是的重算了一次答案沒錯,感謝各位 05/29 16:48
推 just8811:16題係考古題答案沒改直接貼上的吧 05/29 15:42
→ sgacy:違反課業文 標題規定 請改正 05/29 16:34
→ maniaque:因為這條就是新修出來的,就是有公務員兼職被懲處 05/29 16:34
→ maniaque:然後抗辯說:我又沒領錢,既然無報酬就不能認定為"兼職" 05/29 16:35
→ maniaque:因為這幾條本來就是疊床架屋,都快14-n 了..修整統一好看 05/29 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