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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May 20, 2010

Re: [課業] 稅法/股東可扣抵稅額

作者: walkside (Deutschland/GO!/)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Re: [課業] 稅法/股東可扣抵稅額
時間: Thu May 20 23:16:41 2010

※ 引述《romanmin (腦筋急轉彎版在那?)》之銘言:
: 1.考試科目:稅法
: 2.章節名稱or篇名(單元關鍵字):兩稅合一/股東可扣抵稅額
: 3.目前參考用書or考古題出處:施敏稅務法規(98年版考試用書)
: 4.想問的內容:
:  1.在調整ICA時,董監事職工分紅,是不是跟員工分紅一樣都費用化了,所以不用再從
: ICA中減除了?
所得稅 第 66-4 條
營利事業左列各款金額,應自當年度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中減除︰
四、依公司章程規定,分派董監事職工之紅利所含之當年度已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

這地方可能要說明一下:

"董監事職工分紅"若是"盈餘分配化"的話,其所含之當年度已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應自
當年度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中減除!

若是費用化的話,就沒有這個問題,因為它會被費用化在"稅後盈餘EAIT"

既然員工分紅與分配董監事紅利都已開始費用化在"稅後盈餘EAIT"中,本款確實是似乎已
無用武之地,自然也就不用再從ICA中減除了。本款顯然是適用"分紅盈餘分配化"!!!

1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