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fp339 (隱形的翅膀) 站內: Examination
標題: Re: [疑問] 「利益與風險衡量原則」的「利益」是?
時間: Tue Jun 15 18:05:28 2010
※ 引述《umityann (與將)》之銘言:
讀刑法時這個部份一直卡住,因為多為專業術語,
本來想用白話文翻譯可是卻不知道該怎麼解釋比較妥當...
老師上課時提到利益與風險衡量原則,
意義:以該行為是否製造一定的利益,以決定該行為所伴隨產生之風險可容許的程度。
總的來說,利益越高,風險容許程度越高;
利益越低,風險容許程度越低。
若毫無利益,那根本不容許有風險。
老師舉了以高速運輸為特徵的捷運,若有人利用此特點臥軌自殺,那責任無法歸責於捷運
司機的例子。可我一直無法理解所謂「利益」是指這個題目的哪裡?
我以為,「高風險」是指個人法益尤其是生命法益將會受到死亡風險,因此這裡的高風險
是指「死亡」?
因此我擅自抽換名詞:「利益越高,死亡容許程度越高」,
白話筆記:「利益越高,越有死亡可能。」
可是問題又回到原點,「利益」到底是指白話文的「什麼東西」,
我想來想去,是指「危險性」嗎?
危險性越高,就有高風險;
危險性越低,風險就變低;
若無危險性,就根本不會有風險。
以上是我的猜測,但還是覺得很怪...
還是有其他更明確的白話文說法嗎?
先謝謝大家:)
Tuesday, June 15, 2010
Re: [疑問] 「利益與風險衡量原則」的「利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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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bk2133:我以為我_打牆了怎麼文章又出現了一次._.原來內文在後面.. 06/15 18:21
ReplyDelete推 umityann:哈哈謝謝你!我覺得你舉的例子非常棒、超級生活化,而且 06/15 21:20
→ umityann:很有畫面!謝謝你這麼用心的回答我,這樣我就完全明白了! 06/15 21:21
→ umityann:我想這應該是一種取捨,類似有得必有失、要怎麼樣用所得 06/15 21:22
→ umityann:去大於所失,這是我理解的衡平。另外一定要推一下最後那 06/15 21:22
→ umityann:個馴妻例子,真是太有趣了!!我絕對不會忘記的!! 06/15 21:23
推 umityann:(如果是也要參加考試的版友 一起加油喔+_+!) 06/15 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