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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August 19, 2011

[疑問] 請教民事訴訟法629陳報生存期間

請問為何要規定六個月以上呢?
是指那位被公告死亡的人若本人或別人知道他並沒死而來陳報
沒有死的實情,必須在公告之時往後算六個月以上才能報,
為什麼要這樣規定,不懂....
公示催告是催促那個失蹤的人或是別人知道他下落的趕快來報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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