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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August 7, 2011

Re: [課業] 刑法幾個問題


大大的意思是現行犯可以對乙(他是第三人沒錯吧)主張緊急避難嗎
所以甲因為可以主張緊急避難(入侵行為不違法),
因此乙棒打甲的行為就不能主張正當防衛?
是這樣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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