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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November 3, 2011

[情報] 關務特考 應考資格刪3體檢項目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 林宜箴〕

考試院院會今天(3號)修正關務特考考試規則部分條文,應考資格刪除「身高」、「體
格指標」及「重症疾患」3體檢項目,並修正有關「精神病」項目文字。並提高這項考試
及格人員於原分發占缺任用機關限制轉調年限,由二年修正為實際任職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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