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問題:預備犯是否無法成立教唆?例如無法成立教唆殺人預備罪 因為實行不同於實施,不包括預謀、預備2.問題:預備犯是否無法成立共犯?包括共同正犯與從犯? 所以共同犯預備殺人就要分別論罪?考試時就要將兩個行為人分開寫嗎?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