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兩說 否定說認為不成立 理由同上 但實務有採肯定說 認為二十九條實行採修正形式構成要件理論 形式預備犯亦可以成立教唆殺人預備犯。: 2.問題:預備犯是否無法成立共犯?包括共同正犯與從犯? 依照九十四年修正二十八條立法理由論及二十八條將實施改為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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