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依法令之行為(21)阻卻: 為了跟上乙的車輛,甲只好闖紅燈,不幸在十字路口撞上機車騎士丙,造成丙: 下肢受到嚴重壓力而遭截肢: →這邊的爭點大略是,法益的比較,拘捕甲的法益跟闖紅燈所可能造成的公共: 危險之法益比較,最後以看看能不能減免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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