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malex (mmalex)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課業] 刑總 共同正犯的脫離
時間: Wed Jul 28 23:38:08 2010
1.科目:刑法總則
2.章節名稱or篇名(單元關鍵字):中止犯(共同正犯的脫離)
3.目前參考用書or考古題出處:林鈺雄 新刑法總則 方律師 刑法總則
4.想問的內容:
共同正犯之一方行為人
出於己意而自願脫離時
但卻無法(或不想)阻止其他行為人繼續犯行時
該如何評價其行為?
5.想法:
假如最後結果導致未遂
當然就適用中止犯
這我了解
假設最後其他共同正犯仍繼續完成此行為時
那原本此行為人自願脫離的行為
該如何評價呢?
是說其他共同正犯 負既遂之責
而脫離人負未遂之責(那是普通未遂 還是中止未遂??)
還是脫離人所負之責
只到其脫離此共同正犯結構時為止呢?
懇請板上先進
幫忙小弟解答一下疑惑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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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July 28, 2010
[課業] 刑總 共同正犯的脫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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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Iponponman:如果結果已發生(犯罪結果已發生) 61.230.8.108 07/28 23:52
ReplyDelete→ Iponponman:脫離者仍然是要負既遂之責 一人既遂 61.230.8.108 07/28 23:54
→ Iponponman:全員既遂 你說的"共同正犯脫離論" 是 61.230.8.108 07/28 23:55
→ Iponponman:高金桂老師所提的 但通說不採 61.230.8.108 07/28 23:56
→ Iponponman:脫離者仍負殺人既遂責任 頂多法官裁量 61.230.8.108 07/28 23:57
→ Iponponman:其刑 至於如果脫離者是 其他共同成員 61.230.8.108 07/28 23:57
→ Iponponman:尚未著手者 則不同 61.230.8.108 07/28 23:58
→ mmalex:大概了解您的意思 我再去想想先 謝謝您^^ 118.169.67.92 07/29 00:25
推 av8dloveme:問題在於脫離時的阻止行為是無法或不能 111.252.74.77 07/29 11:01
ReplyDelete推 GADFATHER:中止犯只適用於個人刑罰減免事由 114.47.110.77 07/29 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