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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December 3, 2011

[考題] 100關務三等 民法-無權處分

三、甲之腳踏車寄託於乙經營之停車場,民國 99 年 1 月 1 日乙將該腳踏車帶回家據為
己有,並於同年 4 月 1 日將該車轉賣給善意之丙。惟乙、丙讓與合意後,乙因欲使
用該車環島旅行,遂約定於同年5月 2日交付。(25分)

(一)試具理由分析丙於何時取得所有權?又其所有權係屬原始取得或繼受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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