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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January 17, 2012

[疑問] 袋地通行權與區分所有的疑問?

1.有關民法第787條:

土地因與公路無適宜之聯絡,致不能為通常使用時,除因土地所有人之任
意行為所生者外,土地所有人得通行周圍地以至公路。
前項情形,有通行權人應於通行必要之範圍內,擇其周圍地損害最少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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