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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March 20, 2012

[疑問] 交錯要約的成立時點


張台大的書裡說 以在後的要約到達相對人生效

如甲3.1發函給乙要約 乙3.6收到
乙3.2也發函給甲要約 甲3.4收到 雙方意思表示內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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