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務人員救濟程序當中,復審決定後究竟可不可以提訴願?想法:復審決定相當於訴願決定,照理來說應該是直接提起行政訴訟,可是在釋字第323 解釋中:各機關擬任之公務人員,經人事主管機關任用審查,認為不合格或降低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