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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February 21, 2011

[課業] 國際私法50條離婚之效力的適用範圍

修正理由:本條所稱離婚之效力,係指離婚對於配偶在身份上所發生之效力而言,至於夫
妻財產或夫妻對於子女之權利義務在離婚後之調整問題等,則應依各該法律關係之規定,
定其應適用之法律•••。

1.夫妻本姓之恢復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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