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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April 3, 2011

[疑問] [刑法]請問28條修法理由裡的「陰謀/預備共同正犯」

其實我下午發過一篇一樣的標頭,但當時我人在外面,沒辦法很詳細的說明,單純問這二
者的定義,然後就被噓了…應該是我說的不夠詳細的關係,因些重打一篇,抱歉

先附上節錄的28條修法理由
(一)「實施」一語,……其所產生之最大爭議,即在於應否承認「陰謀共同正犯」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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