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Search Box

自訂搜尋

Friday, August 19, 2011

Re: [疑問] 請教民事訴訟法629陳報生存期間

謝謝,懂了。同一條第三項,寫黏貼的那段字,中文真的很怪...
※ 引述《shantsai (nope)》之銘言:
: 請問為何要規定六個月以上呢?
: 是指那位被公告死亡的人若本人或別人知道他並沒死而來陳報
: 沒有死的實情,必須在公告之時往後算六個月以上才能報,


本文為RSS來源網站所提供之部分內容,請前往原文網頁完整閱讀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