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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October 31, 2011

[疑問]刑事訴訟法疑問

Q1:刑訴法第180條第二項的意思是甚麼意思阿??對於初學的我搞不太清楚。

法條上寫著,180II=>對於共同被告或自訴人中一人或數人有前項關係,而就僅關

於他共同被告或他共同自訴人之事項為證人者,不得拒絕證言。180II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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