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la.gov.tw/cgi-bin/siteMaker/SM_theme?page=4177869f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七年九月十四日台87勞動二字第○三九六七五號函
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工於休假日工作,工資應加倍發給。
本文為RSS來源網站所提供之部分內容,請前往原文網頁完整閱讀
http://www.cla.gov.tw/cgi-bin/siteMaker/SM_theme?page=4177869f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七年九月十四日台87勞動二字第○三九六七五號函
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工於休假日工作,工資應加倍發給。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