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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December 20, 2011

Re: [疑問] 資格保留

  放榜後要填志願和分發
放榜到至機關報到期間約1個月左右
: 2.
: 是否可以依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二條第三項規定:「正額錄取人員無法立即接受分發者
: ,得檢具事證申請保留錄取資格,其事由及保留年限如下:一 服兵役,其保留期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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