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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January 21, 2012

Re: [新聞] 立法院通過約聘人員直接轉任公務員

因為覺得這寫得很怪~所以不材自己上了研考會的網站看了草案公文內容!
我僅先看了勞動部相關條例,舉個例子,勞工局的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
組織法草案,我想此作者應該是想批類似"此法"裡面的第六條。
引述內容如下:
第六條 本法施行前,原勞保局隨業務移撥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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