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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April 1, 2010

[課業] 民法 不當得利 (王澤鑑書)

作者: STINGs (四先生)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課業] 民法 不當得利 (王澤鑑書)
時間: Fri Apr 2 00:02:50 2010


1.考試科目:民法


2.章節名稱or篇名(單元關鍵字):不當得利


3.目前參考用書or考古題出處:王澤鑑 不當得利 頁184~190


4.想問的內容:

於無償無權處分章節中,提到:

甲出售汽車與乙,乙轉贈丙,於所有權移轉後始發現甲為禁治產人,

甲和乙買賣契約及物權行為均因此無效;乙和丙間贈與契約有效,

唯物權行為效力未定,丙善意取得該車所有權。

甲對丙無不當得利請求權,"因丙之受領有法律上原因 (善意受讓)"







1 comment:

  1. → notghost:善意受讓可為所有權取得原因,但此題重點在於後契約是否 04/02 00:11
    → notghost:有效成立,因為第二題的後契約無效,所以丙無善意取得可 04/02 00:12
    → notghost:主張,這是我的看法啦,請各位大大指教。 04/02 00:13
    推 sheep327:甲可主張請求返還,但丙為善意第三人,可主張善意受讓,取得 04/02 00:28
    → sheep327:所有權,縱其讓與人無權利,其占有仍有法律保障 04/02 00:29
    推 sheep327:動產因占有賦以公信力~~若沒記錯應是... 04/02 00:32
    推 dk3u3j06:丙如果要主張善意取得,應該是只能對甲主張啦,對乙的話 04/02 00:34
    → dk3u3j06:我是覺得不能主張,因為乙丙間的契約無效,至少乙可以主 04/02 00:36
    → dk3u3j06:張丙不當得利吧 04/02 00:36
    推 env:債之相對性... 04/02 00:38
    推 chiyin:所謂的"法律上原因"應該是指債權契約吧 04/02 00:40
    推 Iceleader:丙對乙也可以主張善意受讓取得所有權 只是乙還是可以對 04/02 00:41
    → chiyin:而善意受讓是在處理物權歸屬問題 04/02 00:41
    → Iceleader:丙主張不當得利 請求返還 不當得利就是只要能找到一個 04/02 00:42
    → Iceleader:無法律上原因的理由 就要讓利益流動調整回原狀 04/02 00:42
    → Iceleader:法律上原因不是只有指債權契約 善意受讓也可以是一種 04/02 00:44
    → Iceleader:只是在這邊善意受讓主要是在處理物權歸屬的問題 04/02 00:44
    → Iceleader:當非契約之當事人(甲)來主張不當得利 善意受讓就成為了 04/02 00:45
    → Iceleader:丙的法律上原因 04/02 00:45
    → STINGs:感謝各位大大解答 04/02 01:34
    推 iori0820:一丙可主張善意,二丙無善意之適用,三丙回家吃自己 04/02 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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