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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April 4, 2010

Re: [課業] 刑法/因果關係中斷

作者: darkman (非刑事法中心助理)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Re: [課業] 刑法/因果關係中斷
時間: Sun Apr 4 21:58:00 2010

※ 引述《kiwimilk (CaNyOuReaDMyMinD??)》之銘言:
: ※ 引述《QEEEE (車手)》之銘言:
: : 1.考試科目:刑法
: : 2.章節名稱or篇名(單元關鍵字):因果關係中斷
: : 3.目前參考用書or考古題出處:92年??
: : 4.想問的內容:
: : 題目為:
: : 甲想要毒死乙,於是暗地在飲料中加入毒藥並將之交給乙喝下。不料,因為該毒藥並沒有
: : 達到致死的份量,所以乙並沒有被毒死。雖然乙沒被毒死,但是仍是痛苦難當,在地上翻
: : 轉哀嚎。甲看到乙的慘狀,心生不忍。於是開車送乙送醫。不過於醫治途中,因醫師餅處
: : 置不當,結果乙仍舊死亡。試問甲是否成立犯罪?
: : 我的答案為:
: : 若非甲的下毒,則以不會死亡;但其因果關係有疑。
: : 1.甲毒死乙部分:甲想殺乙,但毒藥份量不足,無法達成乙之死亡效果,至此甲只成立殺
: : 人未遂。
: : 2.甲將乙送醫:送醫後由於醫師丙之處置不當,造成乙的死亡。
: : 綜合以上,得知由於第三人醫師丙的處置不當,已中斷了行為人甲的殺害因果;換言之,行
: : 為人甲毒死乙的風險實現,已被醫生丙的處置不當所超越,此時行為人甲與乙的死亡顯然
: : 無相當因果關係。
: : 是故,此題知甲僅成立殺人未遂罪。
: 不好意思 那如果按照黃榮堅老師的說法
: 只採條件理論的話 是不是甲就成立殺人既遂罪
: 可是這樣一來 又沒辦法論述到後面的中止未遂
: 好像哪裡怪怪的
: 可以請板上的前輩指點我思考的盲點在哪嘛??
: : 5.想法:
: : 請問這樣的作答模式有問題嗎..?
: : 以上的內容以我的程度我想不到還有什麼地方可以補充...
: : 可是篇幅相當少,
: : 請各位前輩給予指點了,謝謝!!



黃老師會跟你說
一、客觀結果的發生與行為人著手時主觀故意認識的範圍有無重大的偏離?

答案是有的,所以甲對於乙因丙而死亡的結果並沒有預見
並且這樣的結果對於甲而言也是欠缺預見可能性
所以甲對於死亡結果也沒有過失
因此甲僅成立殺人未遂。
以上的論證,是因為黃老師不採客觀歸責理論下
通常會用行為人主觀來做判斷

如果採通說的客觀歸責理論
通常是在因果關係中認為是超越的因果或因果關係中斷
或是在客觀歸責理的風險實現層面認為屬於反常因果歷程或是回溯禁止原則
而認為行為與結果間不具有因果關係或是不可歸責於行為人
結論一樣
行為人僅成立未遂


二、此種未遂是否屬於中止未遂?

客觀上欠缺因果關係與客觀歸責當然也是未遂的一種類型
若行為人符合中止要件
包含中止意思、己意中止、中止行為、行為與未遂具因果關係
則未嘗不能成立中止未遂
所以在本題中
依然有成立中止犯的可能

三、人都死了已經既遂怎麼成立中止未遂?

這就是基本觀念問題
甲是殺人未遂不是殺人既遂
死亡的既遂結果是丙所造成的不是甲所製造的風險所造成的
甲只造成了未遂而已
所以並非不能成立中止犯
也不是中止犯的例外







1 comment:

  1. → opm:其實真的應該是考上再說,這有兩個問題,一個是年資,一個是俸級 04/04 22:02
    → opm:年資領過退伍給付應該就不能併計,但是俸級高的話可以提敘... 04/04 22:03
    → opm:詳細的狀況要看具體個案了 04/04 22:04
    推 jcll:記得退伍不能領退伍金 不然年資就結清了 建議考上再退.... 04/04 22:36
    → jcll:退伍金一結清 就也無法花錢買回了 04/04 22:37
    → jcll:十年通常可到上尉 除了考上高考等級 不然都能提敘 04/04 22:37
    → hozuki:考上然後再轉...不可以領退休金不然要重計 04/04 23:02
    推 kiwimilk:謝謝您的回答 ~~ 04/04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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