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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March 29, 2011

[疑問] 有關證交法內線交易第七項準用的意義...

請問證交法157-1第七項規定
本法22-2 第三項於157-1第一項 1.2款之人準用之

但第一款是內部人的職務 和持有股數無關係
準用持股併計的意義在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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