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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February 26, 2012

[疑問] 專技高考補錄取的問題

按技師考試規則第6條規定:「中國民國國民具有附表一各類科應考資格之一者,得應本
考試各該類科考試。」同規則第7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申請
各該類科部分科目免試:一、具有附表一各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或第二款之資格,並曾任
該科技術工作,成績優良;其服務年資研究所畢業者三年,大學畢業者四年,專科畢業者
五年,有證明文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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