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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February 23, 2012

Re: [課業] 民法繼承之同時死亡遺產分配問題

  管見以為,既然「繼承前」死亡都有代位繼承之適用,
沒道理同時死亡反而沒有代位繼承權。
換個角度來說,丙若有其他手足,假使沒有代位繼承之適用,
丙一脈將無法繼承。如此對丙一脈而言,豈非不公?
故同時死亡有代位繼承之適用應是可確定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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