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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April 25, 2012

Re: [疑問] 民法 (併付拍賣 與 共有的疑問)


不是B 866是解決先擔保 後用益的問題 亦即受到其他用益物權的影響 可能會有無人應買
的狀況發生 為了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可聲請法院除去
但877第二項規定如遇地上有建築物者 可準用877第一項併附拍賣(這是建物的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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