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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June 30, 2012

[疑問] 訴願成立時 重新閱卷的範圍

昨天我的朋友收到考試院來文說訴願理由成立
要考選部2個月內另為適法之處分
他是考101年勞工行政科的 總分89分 錄取分數為89.5
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試題第20題原答案為c
他認為a也對 (因為他選a)所以落榜 才去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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