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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April 21, 2010

[疑問]請問除了考檢察官/調查員~還有嗎??

作者: superitman66 (小妮妮)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疑問]請問除了考檢察官/調查員~還有嗎??
時間: Wed Apr 21 22:51:20 2010

我本來想當檢察官..以打擊犯罪為職志..
但是我根本不敢陪同法醫驗屍,看車禍的..凶殺的...等等..許多讓人害怕的屍體~
所以我沒辦法實現打擊犯罪的理想....覺得懊惱.
除了檢察官/檢事官之外,我曾想過當調查員,也是與打擊犯罪有關..
可是我條件不符..沒辦法考了...又一次懊惱..
請問各位朋友,還有哪類公職考試是跟打擊犯罪有關的,
因為我實在想不出還有哪個公職的工作性質,能讓我實現理想....
請了解的朋友,分享解答一下吧...謝謝了...

一直很難過....覺得有志難伸.....麻煩各位指教...謝謝了!~

PS.我是個很喜歡查東查西的人,喜歡做一些需抽絲剝繭,深入探究調查的工作...






3 comments:

  1. 推 david0301:打擊犯罪還要涼爽缺嗎= =? 選監察委員吧 04/21 22:54
    推 superdevil:警察.海巡(今天在中山大學看到好多拿步槍的) 04/21 22:55
    → morphine0821:當...........霹靂車 04/21 22:55
    推 lanchung:軍事情報局... 04/21 22:57
    → superitman66:動態的不適合我...用腦力的較適合我...所以 04/21 22:58
    → superitman66:我真的找不到能實現理想的的公職了...懊惱! 04/21 22:59
    推 Ma19EatShits:superider999你初會唸完了嗎? 04/21 22:59
    推 gtr9915:喔...你當現代福爾摩斯不就好了 毛利小五郎.. 04/21 23:02
    推 vanpersie:想打擊犯罪又不要動態 我建議去打電動比較快 04/21 23:02
    → wrattle:很多事情不是你想就可以的.. 04/21 23:05
    → wrattle:你還是慢慢想好了... 04/21 23:05
    → superitman66:如果有一天檢察官可以分組,可選擇不驗屍~該有多好~ 04/21 23:06
    推 blurish:當立委 04/21 23:07
    → blurish:每天玩爆料 上政論節目 04/21 23:07
    推 HateHero:你去年不是po文說要考 金融保險......... 04/21 23:09
    → superitman66:沒考上阿!金檢局..算是目前比較符合理想的公職.. 04/21 23:12
    → superitman66:但是據我最近所知,金檢局到現在都還不曾有陪同司法 04/21 23:14
    → superitman66:警察去搜索的案例出現過~所以金檢局還是不盡然符合吧 04/21 23:15
    推 speris:推樓上 很多事情不是你想就可以的.. 04/21 23:21
    推 alldrink:調查局資訊組 04/21 23:23
    → superitman66:有時候覺得很悶~有志難伸~難道我要永遠被工作綁住~ 04/21 23:23
    噓 Dallas:根本只想爽嘛.....希望妳(你)不要當調查員 04/21 23:24
    → superitman66:永遠呆在目前的工作~~無法離職去實現理想嗎?(眾人笑) 04/21 23:25
    → superitman66:檢查官/檢事官又不是爽缺~我是怕看殘破的屍體~~ 04/21 23:26
    → morphine0821:去找隻蜘蛛咬一下就有機會了....... 04/21 23:27
    → superitman66:所以沒辦法已此為目標~~並非想找爽缺~~ 04/21 23:27
    → superitman66:所以人真的很矛盾... 04/21 23:29
    推 kimuratakuya:就算進去任何一個體系 都不一定能照理想做事吧~ 04/21 23:30
    → azxy525: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 04/21 23:30
    → kimuratakuya:而且要考司法官 應該先去把法律課程修一修吧~ 04/21 23:31
    推 ning610:如果敢看裸體的話 可以考慮偵信社 04/21 23:32
    → superitman66:都不敢陪法醫驗屍了..修再多..說在多都沒用~ 04/21 23:32
    推 colorwind13:怕東怕西的,理想那麼容易實現就好了!!! 04/21 23:35
    → superitman66:我很好奇檢察官怎麼都敢看那些殘破屍體~不會做惡夢嗎 04/21 23:36
    → S522:人為了肚子可以克服一切事情,看屍體是小意思 04/21 23:37
    → colorwind13:那是實現正義、打擊犯罪的一部分阿,有什麼好作惡夢的 04/21 23:38
    → azxy525:如果想可以打擊犯罪為死者伸張正義就不用去怕了 04/21 23:39
    → superitman66:人可以為了有男友的女人犧牲自己的理想嗎?就算她根本 04/21 23:39
    → superitman66:瞧不起你~不可能愛你. 這樣犧牲自己的理想,值得嗎? 04/21 23:40
    → S522:維大力? 04/21 23:42
    → superitman66:既要兼顧協助那個女人,又要去實現理想~~值得嗎?? 04/21 23:43
    → superitman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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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trains9999:偏偏還在台鐵考試前一週筆試 無法分心去準備 04/22 01:55
    推 r1986119:這一個好像以前也是沒有,除了要做類似業務的工作 04/22 02:04
    → r1986119:好像還要用ERP來推廣資訊,條件就汽車或機車駕照 04/22 02:05
    推 r1986119:上次訪銷員是分區,這次是馬公而已,資訊訪銷是全省 04/22 02:11
    → r1986119:所以分數大概會落在八十五以上比較有機會上榜 04/22 02:12
    推 trains9999:白話點說,是穩定的大公司 但不是公務員 04/22 01:54
    推 atixor:考這個不可能會是公務員 04/22 01:55
    → gingingin:所以會面臨被裁員的機率高嗎 04/22 02:04
    推 kutkin:如果組織調整 天曉得呀 04/22 02:16
    → kutkin:畢竟菸酒不像水 電 有自然獨占的特性 04/22 02:16
    推 eellnn:面授的話 我推b班~ 04/22 03:22
    推 jcll:推 初會念完沒? 再不趕快念 全部都要改IFRS了 04/22 01:50
    推 shiva999:推2010`^^ .其實66是來跟版友打字聊天的啦 呵~ ^_^ 04/22 03:53
    噓 pokjg:偵探蠻適合你的(認真) 04/22 02:11
    → shiva999:其實原PO是來打____ 呵~ ^_^ 04/22 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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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推 renice:所以ERP完成後要轉任行銷人員?? 04/22 08:04
    推 wskevin:就不是純資訊人員呀,不然要汽車駕照幹麻?? 04/22 08:32
    → wskevin:主要還是跑外面吧~~感覺就是訪銷人員~~~ 04/22 08:32
    推 nickshih:這次就是招訪銷人員,只是因為在導erp,希望有資訊背景 04/22 09:09
    → nickshih:好上手,可以當ERP的種子教官,但主業還是訪銷 04/22 09:09
    → dennis0925:不過B班的王濬..不推.. 04/22 07:34
    推 kobe04088:兩週前打去超函問過~一般行政dvd 行政學:陳真 法學:程怡 04/22 08:40
    推 ctbird:個人認為是業務侵占+背信的共同正犯,至於誣告罪部分 04/22 06:46
    → ctbird:甲應沒有主觀上之故意,因此不成罪 04/22 06:46
    → ctbird:其他傷害、搶奪等等,只是犯罪決議中的一部分,不另成罪 04/22 06:48
    推 ChrisBear:乙:328 甲:328+28(免論277) 342 336 169 競合部分: 04/22 07:12
    → ChrisBear:實務認為有背信之要件達侵占之程度僅論336並與169 358 04/22 07:13
    → ChrisBear:依50條數罪併罰 328部分可考慮寫325惟乙傷甲部分似乎有 04/22 07:14
    → ChrisBear:不能抗拒之可能 才論強盜 原則上328會跟336法條競合 04/22 07:15
    → pgb7:搶奪是以不法腕力行使,使抗拒不能,乙應沒有成立搶奪罪,因 04/22 08:47
    → pgb7:甲並無抗拒不能,且乙不成立傷害罪,因甲處分自己的身體法益 04/22 08:49
    → pgb7:準誣告部分,只需警察訊問時甲稱有人搶奪即會成立。 04/22 08:51
    → kkabcd:請依板規修正 04/22 09:04
    → vn503258:民法我也是推蔡老師,陳老師教的太簡單了∼ 04/22 08:36
    推 tphg:我絕得駱老師教的不錯啊!不過聽說高強老師也有在教憲法,可以 04/22 08:44
    → tphg:去聽聽看!^^ 04/22 08:44
    → poi0405:這問題爬文很難嗎? 04/22 09:39
    推 memerizeme:第1項的已提列折舊不是 600000*(5/15+4/15)=360000嗎? 04/22 09:32
    推 pharaoh7:=============請問檢查官 會看到屍體嗎?======謝謝====== 04/22 06:25
    → pharaoh7:.....好 當我沒說....= = 04/22 06:26
    → horis:是檢察官 謝謝XD 04/22 07:16
    噓 awanderer:考上再來問好嗎 廢文 04/22 09:22
    噓 poi0405:好好笑喔xd 04/22 09:39
    噓 stardick:你的初會勒?? 唸完沒??? 04/22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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