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ids2008 (波波)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疑問] 請問哪一家書局可以買到便宜的全新國考用書?
時間: Wed Apr 21 23:10:21 2010
請問台北哪一家書局可以買到便宜的全新國考用書?
我之前都在重慶南路一段的書相林買刷卡是83折
墊腳石則是85折
我聽網友說有一間書局賣75折
請問有人知道是哪一家嗎?
可以把地址和電話給我嗎?
還是哪一家有更便宜的呢?
還有可不可以刷卡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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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April 21, 2010
[疑問] 請問哪一家書局可以買到便宜的全新國考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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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tanley0928:自己google 瑞興(台北大學附近)或是漢興(東吳)不可刷 04/21 23:13
ReplyDelete推 closs:鼎文自己的門市好像都是75折吧 就在書鄉林旁邊,可以刷卡 04/21 23:15
推 renice:所以ERP完成後要轉任行銷人員?? 04/22 08:04
ReplyDelete推 wskevin:就不是純資訊人員呀,不然要汽車駕照幹麻?? 04/22 08:32
→ wskevin:主要還是跑外面吧~~感覺就是訪銷人員~~~ 04/22 08:32
推 nickshih:這次就是招訪銷人員,只是因為在導erp,希望有資訊背景 04/22 09:09
→ nickshih:好上手,可以當ERP的種子教官,但主業還是訪銷 04/22 09:09
→ dennis0925:不過B班的王濬..不推.. 04/22 07:34
推 kobe04088:兩週前打去超函問過~一般行政dvd 行政學:陳真 法學:程怡 04/22 08:40
推 ctbird:個人認為是業務侵占+背信的共同正犯,至於誣告罪部分 04/22 06:46
→ ctbird:甲應沒有主觀上之故意,因此不成罪 04/22 06:46
→ ctbird:其他傷害、搶奪等等,只是犯罪決議中的一部分,不另成罪 04/22 06:48
推 ChrisBear:乙:328 甲:328+28(免論277) 342 336 169 競合部分: 04/22 07:12
→ ChrisBear:實務認為有背信之要件達侵占之程度僅論336並與169 358 04/22 07:13
→ ChrisBear:依50條數罪併罰 328部分可考慮寫325惟乙傷甲部分似乎有 04/22 07:14
→ ChrisBear:不能抗拒之可能 才論強盜 原則上328會跟336法條競合 04/22 07:15
→ pgb7:搶奪是以不法腕力行使,使抗拒不能,乙應沒有成立搶奪罪,因 04/22 08:47
→ pgb7:甲並無抗拒不能,且乙不成立傷害罪,因甲處分自己的身體法益 04/22 08:49
→ pgb7:準誣告部分,只需警察訊問時甲稱有人搶奪即會成立。 04/22 08:51
→ kkabcd:請依板規修正 04/22 09:04
→ vn503258:民法我也是推蔡老師,陳老師教的太簡單了∼ 04/22 08:36
推 tphg:我絕得駱老師教的不錯啊!不過聽說高強老師也有在教憲法,可以 04/22 08:44
→ tphg:去聽聽看!^^ 04/22 08:44
→ poi0405:這問題爬文很難嗎? 04/22 0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