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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June 25, 2012

Re: [閒聊]國營企管專A-第52題


這題應該是有爭議...仲裁雙方合意非適用於所有法律,
我昨天查了行政院勞工委原會的網站,
的確新實施的勞資爭議處理法中第25條有提到,
第54條第2項禁止罷工之勞工,或同條第3項限制罷工行業,得一方提起交付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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