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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June 26, 2012

Re: [疑問] 律師報考資格

其他沒列的也要跟他列的內容差不多
: 我大學修過的課程,不知道是不是這樣算的
: 民總(2+2)+債總上(2)+物權上(2)+民法概要(3) =民法(3)
沒修下=0 沒修下=0 概要不採計 合計民法=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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