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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April 9, 2010

[課業] 法學大意/民法總則/法人

作者: bonnieice (  )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課業] 法學大意/民法總則/法人
時間: Sat Apr 10 10:54:56 2010


1.考試科目:法學大意


2.章節名稱or篇名(單元關鍵字):民法總則


3.目前參考用書or考古題出處:法學大意題酷


4.想問的內容:

Q.關於法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財團法人必是營利性法人

(B)台北市政府並非法人


答案是(A)


5.想法:

想問的是(B)為何對呢?

法人分公法人、私法人

而公法人包括國家、地方自治團體 ex:直轄縣(市)政府、縣(市)政府

如此推論台北市政府應屬公法人

為何選項(B)說台北市政府並非法人是對的呢?

麻煩大家了!謝謝!







1 comment:

  1. → oprix:台北市政府應該是行政機關,其行政主體應該是台北市 04/10 11:01
    推 nurikosp:台北市才是公法人 04/10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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