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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April 2, 2010

[疑問] 法律學院的碩乙班與律師、司法院的報考資格的提問

作者: DomainT (DomainT)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疑問] 法律學院的碩乙班與律師、司法院的報考資格的提問
時間: Sat Apr 3 03:56:25 2010


想請問專業的大大們

假設讀完,例:中原的財經法律學系碩士班乙組,拿到學歷後。

符合下面司法官及律師的報考資格嗎?


司法官: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
  科以上學校政治、法律、行政各系、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律師: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
以上學校法律、法學、司法、財經法律、政治法律科、系、組
、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


其實我的問題應該是,如果日後法令修改成,非法律系畢業不
得報考,那法律系碩乙組到底是不是法律系啊?= =











1 comment:

  1. → impose:拿到學歷你就是法學碩士 當然有資格報考 04/03 08:24
    推 kimuratakuya:法學碩士當然有吧!! 04/03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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