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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April 8, 2010

Re: [課業] 刑訴/第323條相關疑問

※ 引述《okismyway (詮)》之銘言:
: 1.考試科目:刑事訴訟法

 
:  Q:有夫之婦乙與同事丙通姦,乙之夫甲對乙、丙之通姦行為。
:  
: (一)如甲自訴後,再向檢察官告訴,檢察官對該告訴應如何處理?
: (二)如甲向檢察官告訴,經檢察官開始偵查,甲又向法院自訴,
:     法院應如何判決?



:  一、先自訴再告訴
:   (一)刑事訴訟法第323條第2項:『於開始偵查後,檢察官知有自訴在先或前項
:     但書之情形者,應即停止偵查,將案件移送法院。』
:   (二)本題中,甲先自訴再為告訴之行為,符合上開法條規定,檢察官應將案件
:     移送法院審理,亦即法院僅須對甲之自訴為實體判決。




針對甲依法提起自訴,復向該管檢察署檢察官再行告訴之情形
依該法第324條規定:同一案件經提起自訴者,不得再行告訴或
為第243條之請求。乃防止一案分辦,以免造成雙重追訴處罰。
若有違背第324條而提出告訴或請求者,檢察官應依第255條
第一項"其他法定理由"為不起訴處分。




:  二、先告訴再自訴
:   (未答)檢察官似乎要依第255條﹝其他法定原因﹞予以不起訴處分?
:   (其實小弟對此類型題目有點混亂,第323條相關規定適用的情形不知從何下手,
:    比對老師上課所說的,似乎擬答也有擬錯方向的疑慮。)
:   想請問版上的高手們,可否幫忙解一下此兩題問題呢?
:   
:   

首先,應先判斷案件繫屬法院之時點。
偵查開始之時點,以檢察署收案為準;自訴之提起,其時點依有無發生訴訟
   繫屬而定,即以法院收到自訴狀為準,其訴之先後依照上述時點而為判斷。

   甲先告訴在自訴,依照該法第323條第1項但書規定,犯罪之被害人得依本法
第232條實行告訴,亦得依第319條第1項前段提起自訴,除第253之1條第4項
所禁止者外,其於檢察官終結偵查前改提自訴,可該條第1項前段不受限制。
換言之,告訴乃論之罪,其案件雖經偵查機關開始進行調查,自訴人仍得提
起上訴。倘同一案件 經檢察官開始偵查在先,而被害人提起自訴在後者,其
自訴亦為合法。檢察官知有改提自訴之情形時,應依本法第323條第2項規定,
應即停止偵查,並將該案件移送法院,由該管法院與自訴案件併為處理。


此時檢察官為犯罪偵查階段,該案件尚未由該管檢察官經法定程序起訴而繫
屬於法院。因之,依第323條第2項規定,檢察官僅須停止偵查程序,並將該
案件移送法院即可,法院無須為任何裁決。此外,自訴人甲依法定程序提起
自訴案件,經合法繫屬於該法院,法院應據以認定之事實而為審慎判斷並針
對該案件諭以通常程序之裁判。

  
部分為課文的內容,部分為自己的論述,僅供參考囉,有錯煩請指正。












1 comment:

  1. 推 booth:那種自私的女人不要也罷 考上後多半會大頭症 04/09 06:50
    → juneday:我個人是不會啦 但是之前有一陣子會很憂鬱到想跳樓XDDDDD 04/09 07:00
    推 forever36:我都會把情緒轉換在電影上面,記得有一次壓力大跑去看 04/09 07:55
    → forever36:"聽說",結果從頭哭到尾,眼淚就一直掉一直掉,停不了 04/09 07:56
    推 kuanglin:我覺得會~但偶爾發一下就好,不要常常..不然男友會很心碎 04/09 08:16
    → tree104:有什麼好發脾氣的 04/09 08:35
    推 wwwhh:應該不會吧...會的話也是她個人的因素 我朋友倒是讀的很開心 04/09 08:40
    推 sheal:看個人吧,心情不好是多少會遷怒吧,體諒一下,別常常就好了 04/09 09:04
    → bagasan:常常的話 建議找個有錢的公子結婚比較快 04/09 09:06
    推 giap:我會情緒很不穩,我男友也是,互相遷怒,哈! 04/09 09:19
    → sec77:公主病。 04/09 09:21
    推 rvnkhlnomgtl:我覺得不管男生如果壓力大總是會心情不好,很多話別人 04/09 09:23
    → rvnkhlnomgtl:說來無心,他們聽起來卻刺耳,例如別人說加油,就會負面 04/09 09:24
    → rvnkhlnomgtl:得想成---難道你覺得我還不夠認真之類的...多包容,但 04/09 09:24
    → rvnkhlnomgtl:也不能太超過,畢竟都是關心 04/09 09:24
    → AandC:我也覺得會比平常容易生氣一些,情緒比較容易激動 04/09 09:24
    → ifaty:跟A大一樣~~ 04/09 09:27
    推 calliho:看一下版上某些人的推文,就知道會不會常發脾氣了 04/09 09:30
    推 QQkimi:我怎麼壓力愈大反而需要人陪= =" 04/09 09:38
    → story0216:每個人都不一樣咩...但遷怒真的是不太好^^" 04/09 09:41
    推 IEEE2010:只對蚊子發脾氣.. 04/09 09:55
    → IMDACO:No爬文,no答案. 04/09 07:00
    推 lanchung:可以至第一篇按"/"查"國安局"或"社會"相關字眼看看... 04/09 09:07
    推 xx011100:不知你是否有大學畢業,唸過大專的書,來唸就會覺得高職 04/09 06:08
    → xx011100:太簡單,還是自己念比較實在 04/09 06:08
    → kviki:Q前-20kVAR=Q後,故Q後+20kVAR=Q前,故你算錯了!! 04/09 06:03
    推 okismyway:謝謝S大的回答^^ 04/09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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