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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April 20, 2010

Re: [課業] 刑法/中止未遂

作者: blackb (安室照片好可愛喔~~~)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Re: [課業] 刑法/中止未遂
時間: Tue Apr 20 23:21:28 2010

※ 引述《kkmanct2001 (呆呆望天空)》之銘言:
: ※ 引述《hotdog0304 (古胎頭)》之銘言:
: : 1.考試科目:刑法
: : 2.章節名稱or篇名(單元關鍵字):中止未遂
: : 3.目前參考用書or考古題出處:97地四
: : 4.想問的內容:
: : 甲因債務糾紛動手殺乙,見乙受重傷後,甲又反悔,趕緊將乙送醫.
: : 到了醫院後,醫院因設備不足而拒收.甲又將乙轉送大型醫院,不過
: : 到達大型醫院時,乙已經因為失血過多而死亡.試問甲的刑事責任為何?
: : 5.想法:
: : 本題似乎應屬於中止未遂犯.但題中甲雖反悔將乙送醫但終究
: : 發生乙死亡之結果.不符合中止未遂之條件故甲還是應論以殺人既遂.
: : 不知道這樣的想法對嗎?那醫院因設備不足算不算中斷因果關係只是
: : 因為最後乙還是死亡因此不生影響?謝謝指教:)
: 個人愚見,應屬中止犯。
: (一)甲之罪責
: 客觀上行為,甲因債務糾紛動手殺害乙,使乙造成重傷之結果發生,甲已施行殺人之行
: 為,結果乙造成重傷,為殺人未遂。主觀上意思,甲因債務糾紛動手殺乙,具有殺害乙
: 之動機,乃致意思支配身體動靜。但甲又反悔,趕緊將乙送醫,對於殺害乙之動機意思已
: 為中斷,主、客觀一致,故甲該當殺人罪未遂犯之構成要件,且甲無該當阻卻違法事由。
: (二)甲是否該當中止犯
: 個人愚見,應以因果關係加以審視,如下分述:
: (1)條件因果論:甲因殺害乙並造成重傷之結果,雖甲之侵害已中止並以積極行為
: 防止犯罪結果發生,醫院因設備不足而拒收.甲又將乙轉送大型醫
: 院,不過到達大型醫院時,乙已經因為失血過多而死亡,甲與醫院對
: 於乙的死亡具有條件因果關係,甲仍產生乙死亡之結果。
: (2)客觀歸咎論:甲殺害乙並造成重傷之結果,中止其侵害情狀並積極防止其乙死亡
: ,客觀上甲對於乙之殺害行為已中斷,防止其甲所創造之風險,但
: 送醫後因醫院設備不足,造成轉送途中乙流血過多致死,其甲所創
: 造出來的風險,被醫院設備不足須轉送之新的風險所超越,甲該當
: 殺人之未遂。
: (3)小結:甲應該當中止犯
: 中止犯立法意義在於使犯罪人即時悔悟,並中止其犯罪結果發生,若以條
: 件因果論,範圍牽連過大且不符立法意義,實務上應採客觀歸咎論。
: 結論:
: 甲該當刑法第271條殺人未遂,並得依中止犯減輕其刑。

關鍵是醫院拒收,拒收屬於不作為,但醫院並無保證人地位,
從而醫院的介入和製造的風險並非重要,無風險之取代關係,
此題應為殺人既遂。相當因果關係的結論亦無差異。


如果題目是設計醫院收下病患卻因為手術失誤害病患死亡,
才會變成殺人未遂。這題應該是標準的殺人既遂。


然後,明明實務都有相當因果關係理論,
而且也會討論異常和職業危險的問題,
我們的學界不知道是不是眼睛沾到★,
一直認為只有洛神的客觀歸責理論才能解決問題,
似乎沒有客觀歸責理論台灣就要死了一樣,真是科科。
難道德國的大腿真的比較結實嗎...













2 comments:

  1. 推 peter316:感謝釐清, 目前德國豬腳也是種選擇~ XD 04/20 23:46
    推 sealyoyo:神出沒,快拜!! 04/21 00:16
    推 khch:老師好._./ 04/21 00:25

    ReplyDelete
  2. → ctbird:這...po錯版了吧... 04/21 02:19
    推 ctbird:第一題,乙死與甲追殺有條件因果關係,又甲之行為有提高 04/21 02:09
    → ctbird:乙死亡之風險,且風險亦實現,認可歸責於甲,為殺人既遂 04/21 02:10
    推 ctbird:第二題有可能是殺人未遂+過失致死想像競合 04/21 02:14
    → ctbird:我是覺得第二題有點像加重結果犯,不過殺人沒有加重結果, 04/21 02:16
    → ctbird:只好論以想像競合 04/21 02:16
    → overbabo:殺人罪的行為人不必為被害人的過失死亡負責 (印象中) 04/21 02:17
    推 itski:第一題 屬於反常的因果歷程 風險沒有實現 不可歸責 04/21 02:24
    → itski:第二題一樣 不可歸責 04/21 02:25
    推 Hu1din:皆為殺人未遂 04/21 02:30
    → itski:結論是 討論殺人未遂跟過失致死 成立法律單數 僅論前者 04/21 02:32
    推 magicist:噗!原來如此!.. 04/21 02:40
    推 Hu1din:德國人比較愛萬巒豬角 04/21 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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