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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April 20, 2010

Re: [疑問] 刑法之未遂與既遂及因果關係

作者: oogu (a Who)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Re: [疑問] 刑法之未遂與既遂及因果關係
時間: Wed Apr 21 03:14:01 2010

※ 引述《xin9454 (xin)》之銘言:
: 關於乙之死與甲之追殺行為 其因果關係為何?
: 問題
: 1. 如果甲欲殺乙,追乙追到橋上,乙因甲窮追不捨,怕被甲砍到,跳下橋撞到橋墩死亡
: ,請問甲是什麼罪?
第一題,

此題所涉及者,乃因果關係錯誤之問題。
(一)甲欲殺乙,且已著手,對乙即提高生命法益侵害之風險,乙死亡乃風險之實現,
易言之,若甲不追殺乙,乙就不會跳橋而死,甲的行為與乙的死亡顯然有相當
因果關係。
(二)雖然甲非親手砍死乙,但甲的行為致使乙為了保護自身生命法益而跳橋,此舉
並無超出一般生活所能預見之情狀,不影響甲既隧之成立,因此甲該當殺人既
隧罪論處。

(拙見)


: 2.如果甲欲殺乙,追乙追到火車平交道,乙沒看到火車來了,害乙被火車撞死,
: 請問甲什麼罪?
: 自己亂想,想不通
: 希望大家可以一起討論賜教!!
: 謝謝!!







3 comments:

  1. 推 ctbird:跟你想法相同,我也不覺得這有因果偏離.. 04/21 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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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推 sazon16:讚成+1 04/21 07:04
    推 SaRieLMax:若為因果錯誤,應該為減輕刑責,不知道對不對... 04/21 09:22

    ReplyDelete
  3. 推 yhnghjyhn:如果真要寫 寫Simon就好 不用背全名 因為 04/21 12:09
    → yhnghjyhn:等你讀到最後 你會發現這些東西都是多餘的= = 04/21 12:10
    推 yhnghjyhn:一般我都會寫學者Simon 或 X國學者Simon 04/21 12:12
    推 Profaner:我都H.A.Simon 04/21 13:53
    → airlow:其實各有利弊啦,兩難的狀況就是出身科系是超冷門科系,缺 04/21 10:15
    → airlow:都一個兩個或者兩三年開一次,有志國考者最好就換類科吧 04/21 10:16
    → airlow:教行算是固定會開缺,但最近缺真是超少... 04/21 10:16
    推 fong6033:當然是考人事,名額差太多了 04/21 10:21
    推 LOVEWBIBI:不要在考教育類了 by過來人 04/21 11:21
    → LOVEWBIBI:不過去考考看也好 通常學教育的 也只能先抱這個浮木 04/21 11:22
    → azmn:推文讓準備教行的人情何以堪呀.. T__T 04/21 11:38
    → mosquito574:謝謝各位,我已經決定好了,共勉之 04/21 11:57
    推 yhnghjyhn:我也建議人行 教行現在越來越多教政所搶了 04/21 12:05
    → yhnghjyhn:教行名額少 又有一堆教育行政研所來搶 超白熱化= =+ 04/21 12:05
    → yhnghjyhn:一般有讀研究所跟大學畢業 寫教行相關的東西都會差很多 04/21 12:06
    → yhnghjyhn:除非你有過人的見解和努力 否則寫的深度跟廣度真的有差 04/21 12:06
    推 humanskull:可參考18032篇 算是類似題目0.0 04/21 09:46
    推 khch:贊同+1 04/21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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