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rymix (當妳走進靈魂的窗口)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Re: [疑問] 四等書記官保留問題
時間: Wed Apr 21 02:23:21 2010
※ 引述《ht801246 (慶)》之銘言:
: 想請位板上各位
: 關於四等書記官保留問題
: 有問過考上的人 保留原因有考上研究所和兵役方面
: 研究所似乎可以到兩年
: 那以兵役方面的原因最多可以保留幾年 可以到兩年那麼久嗎?
這邊先講自己的經驗 不過已經退伍三年 細節部份可能無法巨細靡遺 請見諒
保留到役畢 根據在下經驗 於收到錄取通知公文後 應該有一張申請保留的單子
填具資料後寄回考試院 不久後會收到回覆公文 內含申請補訓單
退伍後 將退伍令拿去鄉鎮市區公所辦妥歸鄉後 此時 應立即將補訓單填妥
寄回考試院申請補訓 中間高院人事單位會電話連絡 然後就會收到通知分發何地法院
端視哪個法院有缺額(例如剛好有人退休) 即遞補過去 這與年度考試分發不同
這邊給大家一個觀念 法院實際缺額不等於考試錄取名額
比方說第一種情況 某法院實際上缺五人但可能報上去透過考試錄取的只要三人
或者說 第二種情況名額五人報上去以後 這段期間有人退休 離職
此時實際上缺額是五人以上 空出來的名額 補訓人員就會遞補過去
所以不會和當年度考上的準公職生名額產生排擠作用
: 再者 考上的朋友有提到四等書記
: 比較好的情形是跟同期的一起訓練
: 至少有交情在 以後調卷宗也方便
: 真的是必然如此嗎? 那辦保留的人不是很吃虧?
辦保留的人(申請補訓者)比較吃虧的地方就是
1.分發到哪都得去 例如你是台北人 但偏偏只有屏東有缺人 那麼你還是得去
如果不去報到 那麼就會喪失資格 這和年度考試分發依據考試高低分發不同
也就是說可能你的考試成績很高 按照原來的分發程序 你可以選擇你想要的法院
但因為申請保留然後補訓 不見得是你想要的法院
2.國旅假計算 例如你是九十九年八月一日報到 你的國民旅遊假的計算 要到一O一年
一月一日才有七天假期 而非一百年的八月一日 因為計算方式是以整個年度為標準
調閱卷宗 都是向所屬法院資料科調取 您的問題 應該是 當事人同時 或先後向
不同股遞狀時的情形
比方說 甲股因為當事人遞狀而向資料科調卷 而你是乙股 此時其他當事人跟你遞狀
也要閱這案號卷宗 這時候卷在甲股手上 實務上做法 開你乙股調卷單 跟甲股借卷
事後還給甲股 由甲股向資料科還卷 或者是等甲股向資料科還卷後 你再向資料科調
這時候交情好的 可能就是前者的方式 不熟 或者交情不好的就用後者的處理
不過真正問題點不在交情 而是在 今天調卷 如果卷不見 是找開調卷單的人負責
所以實務上書記官不太喜歡將自己調的卷 借給他股 而是等他還卷後你再向資料科調
開你的調卷單 向資料科調閱 避免到時責任難歸屬 (甲股調卷 借給乙股 乙股弄丟了)
這種類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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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April 20, 2010
Re: [疑問] 四等書記官保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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