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ryflair (flair)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課業] 稅務法規/營所稅
時間: Tue Jun 1 10:58:39 2010
1.考試科目:稅務法規
2.章節名稱or篇名(單元關鍵字):營業稅
3.目前參考用書or考古題出處:張建昭 稅務法規測驗題庫 P.4-82
4.想問的內容:
某公司98年6月30日之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為400萬元,
累積未分配盈餘帳戶餘額為1000萬元(均已加徵10%的營利事業所得稅),
若該公司分配現金股利500萬元,其中100萬元分配給某公益財團法人,
則其可減除之可扣抵稅額為:
(A)120萬 (B)150萬 (C)160萬 (D)200萬
答案:D
5.想法:
稅額扣抵比率=400萬/1000萬=40%
稅額扣抵比率上限=48.15%
(500萬-100萬)*40%=160萬
公益財團法人100萬的部分,財團法人不是不能分配股利?
那股東可扣抵稅額還要配給財團法人嗎?
答案是200萬的話應該是拿5000萬直接乘上40%算出的
所以是公司照樣分配可扣抵稅額給財團法人,只是財團法沒有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而已
是這樣嗎??
麻煩大家了..
Monday, May 31, 2010
[課業] 稅務法規/營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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