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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March 30, 2010

[課業] 民法/最高限額抵押權

作者: yenwen31 ((續)) 站內: Examination
標題: [課業] 民法/最高限額抵押權
時間: Tue Mar 30 21:31:58 2010


1.考試科目:民法


2.章節名稱or篇名(單元關鍵字):民法881-6條


3.目前參考用書or考古題出處:法典


4.想問的內容:886-1第一項及第二項的意義


5.想法:第一項:甲為債務人 乙為抵押權人 丙為抵押人
在丙土地設定最高限額抵押1000萬 甲5/1跟乙發生債務500萬
5/2 200萬 6/1 100萬 6/3甲將5/1那筆債權讓給丁 6/5發生確定事由
拍賣丙土地後乙受到300萬清償 但是甲跟丁間有一個普通債權嗎

第二項:甲為債務人 乙為抵押權人 丙為抵押人
在丙土地設定最高限額抵押1000萬 甲5/1跟乙發生債務500萬
5/2 200萬 6/1 100萬 6/2 500萬 6/3丁承擔甲5/1那筆債務
6/5發生確定事由 拍賣丙土地後乙就只能在拍賣丙土地500萬部分優先受償
乙就另外300萬部分 已經不括在最高限額內了嗎
條文中 經第三人承擔其債務而債務人免責
這樣不會造成抵押權人不利益嗎

我的想法跟條文的意思不知道是否相符??







1 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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