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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May 11, 2010

[疑問] 請問關於律師司法官歷屆考題的挑選?

作者: ian007 (心動的感覺)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疑問] 請問關於律師司法官歷屆考題的挑選?
時間: Wed May 12 00:02:30 2010

如題

最近有朋友想買律師司法官的考古題

不過不知道該買哪一家的好

除了高點保成以外最近似乎還出了一家學稔?

所以想請大家推薦一下

可以的話麻煩針對各科推薦書籍

感激不盡~







3 comments:

  1. 推 antijacken:key題應該還不錯 林平翊寫的 05/12 00:16
    推 poi0405:顏聖的刑法KEY題阿XDDD 05/12 00:34
    推 advr:學稔考古題有做爭點及解題架構,同時針對新修正的法條有說明 05/12 00:51
    → advr:頗直一閱。個人推崇學稔商事法歷解及刑訴。 05/12 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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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推 ctbird:我去過幾十次..沒被檢查過,更不可能清位子,他位子規定 05/12 02:15
    → ctbird:一人可占2人空間,下午時段沒位子會新開教室,竊盜..沒遇過 05/12 02:16
    推 vava0202:(1) 應在"申誡或免除"兩個選一個 05/12 05:15
    → vava0202:所以他是"得申誡+得免除" 不是"應免" 05/12 05:16
    → vava0202:(2) 上級機關的決定要通知下級機關 很正常吧XD 05/12 05:18
    → squallz:中序走訪不會產生中置運算式,你拿個例子跑一次看看 05/12 03:24
    推 livtyler0828:KEY題系列和學稔真的做得很用心! 05/12 02:58
    推 lsc929:個人也是推保成系列,至於學稔,剛出不久,建議先觀望. 05/12 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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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推 mvb:我有看過清桌子說 05/12 09:02
    推 baumen:可以放同一信封 05/12 08:53
    → Wilbert:第一個問題的答案是"B"吧~論理解釋又可分成很多種解釋... 05/12 07:57
    → Wilbert:參考一下裡面的體系解釋吧!! 05/12 07:58
    推 vn503258:第二題重傷是立法解釋是因為重傷的標準直接寫成法條規定 05/12 08:25
    → vn503258:只要是能傷人者應該都算是凶器,故從使用器物的目的解釋 05/12 08:26
    → vn503258:以上拙意供參考∼ 05/12 08:27
    → wing0503:嗯我知道論理解釋裡面分很多種 所以我才想知道 05/12 08:45
    → wing0503:他算是論理解釋的哪一種?還是他就是『論理解釋』? 05/12 08:46
    推 AngelBird:同樓上 真早啊!!!! 05/12 08:17
    → squallz:找個有括號的算式下去跑 05/12 06:05
    推 colaw:推學稔的商法和刑訴 05/12 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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