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indycincia (北川景子我老婆^_^)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課業] 刑事訴訟法冒名與頂替問題
時間: Mon May 3 16:46:45 2010
1.考試科目:刑事訴訟法
2.章節名稱or篇名(單元關鍵字):冒名與頂替
3.目前參考用書or考古題出處:刑事訴訟法金鑰(張捷)
4.想問的內容:
實務上對於冒名跟頂替的處理書本內容讓我感到霧煞煞
我知道有表示說、行動說跟實務上的兼用說
只是....看了課本文字敘述還是很難以理解
冒名誰誰誰去偵訊或開庭
這不就是頂替嗎??
請問有好心大大能解釋一下∼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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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May 3, 2010
[課業] 刑事訴訟法冒名與頂替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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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hihho1628:頂替是 本來不是我做的 我去跟檢警說是我做的 05/03 16:51
ReplyDelete→ chihho1628:冒名是 本來就是我做的 可是應訊的時候報別人的名字 05/03 16:52
推 Hu1din:比如說被闖紅燈被開單 你報你哥的名字 此為_____。 05/03 17:23
→ Hu1din:你哥犯罪 你這雙胞胎弟弟代替你哥坐牢 此為_______。 05/03 17:25
推 gpo:冒名,冒名頂替 05/03 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