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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May 5, 2010

[課業] 警察法規/警械使用條例

作者: flowerball (魚丸)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課業] 警察法規/警械使用條例
時間: Wed May 5 23:37:54 2010


1.考試科目:警察法規


2.章節名稱or篇名(單元關鍵字):警械使用條例


3.目前參考用書or考古題出處:補習班模擬考@@


4.想問的內容:警察使用條例第十三條所稱之其他司法警察人員,下列何者是另定"專

屬法律"作為其執行職務使用器械時之依據?

(A)入出國及移民俗人員

(B)海關緝私人員

(C)海岸巡防人員

(D)調查局人員


答案是(c)


5.想法:
(A)不是可以適用入出國及移民法

(B)不是可以適用海關緝私條例

(C) 不是可以適用海岸巡防法

(D)我就真的不知道了


我是寫補習班題庫做到類似的,可是模擬考的答案真的讓我很傻眼

想請問是錯在哪裡呢?謝謝^^







2 comments:

  1. → bmw555:關鍵字在"專屬法律"你所說的那些法都沒有規定使用警械部份 05/06 00:09
    → kirasaga:海巡人員已經有訂一套自己使用警械的法律囉 叫什麼忘了 05/06 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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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推 m0630821:有考到就很好阿,恭喜恭喜 05/06 07:37
    推 katee0124:別想太多 唸書沒啥禁忌的 不要把自己綁死 快樂一點好 05/06 06:19
    → katee0124:唸書已經很辛苦了XDD幹嘛把自己逼成這樣 05/06 06:19
    推 yusiang:別再相信沒有根據的說法了... 05/06 06:23
    推 pinktasha:往好的方面想 你會好過很多 也會多一點自信 05/06 06:58
    → pinktasha:我面試郵局前備審資料掉兩次 我跟自己說這是"及第" 05/06 06:59
    → pinktasha:後來也還是有上 反正就往好的方面解釋就好~ 05/06 07:01
    推 clin1002:看你怎麼解讀 也可以這樣看"書(輸)"已經掉了,贏就來 05/06 07:34
    推 veronica666:我只痛恨有人跟我講 如果沒考上怎辦? 05/06 07:35
    → jokem:想這麼多不如不要唸 我書都放地上是不是直接等死了= =? 05/06 07:50
    → AI3KB24:有考上什麼都會變成對的了~ 反之... 05/06 07:50
    → azteckane:看過一句"考上了嘲笑與羞辱聽來都像天籟" 05/06 08:07
    → pierrer:落地=>落第?為何不想成落地=及地=>"及第"呢?別老往壞處想. 05/06 08:14
    推 legen:你該慶幸的是書掉了,不是人躺在地上( ′-`)y-∼ 05/06 08:21
    推 WALA123:像我都意淫人家~難怪~我考試都贏~XD 05/06 08:35
    推 wind654321:讀書的禁忌就是..... 想太多... 05/06 08:36
    推 weq:高中時當我發現全班第一名竟把課本拿來蓋泡麵時,我就跟著不愛 05/06 08:41
    → chrisredfiel:書的禁忌就是..... 上PTT.... 05/06 08:41
    → weq:惜書本了... XDDD 05/06 08:42
    推 lombard39:那你去買個銀飾回家呀...銀回來 05/06 08:46
    → malcon:唯一的禁忌就是不喝舒跑(輸跑) 05/06 09:13
    推 bancose:書掉了為什麼不是``及第``? 05/06 09:15
    → kirika:禁忌就是作繭自縛 05/06 09:16
    → sunnyboxes:放車上的書都會掉!? 禁忌是你太散漫不夠謹慎 05/06 09:43
    推 oscmo:我覺得書 筆記 文具都有靈性的 掉了我都會跟他說對不起= =" 05/06 09:45
    → tracydai:謝謝,所以司法懲戒的休職不適用復審。 05/06 08:45
    推 awanderer: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 05/06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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