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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May 8, 2010

[閒聊] 有朋友要拷貝你的函授光碟該怎麼處理

作者: rx10a (奶油濺兔)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閒聊] 有朋友要拷貝你的函授光碟該怎麼處理
時間: Sat May 8 23:53:49 2010

小弟 有個認識的朋友(其實也沒多熟) 同樣是一樣考試的考生 我是有正職工作兼職考生

用當兵存的微薄薪水購買函授來自修 他是在某志光面授班全職補習的考生 但是他每次來

找我一定有所求(拷貝我的函授DVD) 而且超自動 自己動手拿我的東西拷貝 我曾婉轉的

拒絕他 可是他卻以我們都那麼熟了又不會怎樣 我刑法刑訴不是周胖的我想聽聽看他的

出事情也是他負責賭我 整個就是很厚臉皮 真的有點不知道該怎麼辦 那是我辛苦錢買來

的正版 而且他自己都有補習了 還這樣 我不太想撕破臉可是覺得真的不想讓他這樣為所

欲為 請問有什麼比較適合方式呢?







3 comments:

  1. → ggwendy:你有學法律 那麼這時候 是你練習的最佳機會 05/08 23:57
    → kkabcd:跟他借錢... 05/08 23:57
    → ggwendy:精準的使用你的判斷吧~~Ex 民法179 184 刑法358 360 05/08 23:58
    → morphine0821:就撕破臉吧 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他無敵 你也要無敵 05/08 23:58
    → shemale:他是你考場上的敵人,不是朋友,他懂,你還不懂 05/08 23:59
    推 icead:推樓上 05/09 00:01
    → gtgirl:你是高點的嗎? 高點光碟就算拷貝也不能看吧~ 05/09 00:04
    → morphine0821:樓上,都說是周胖了....... XD 05/09 00:05
    → dosita:沒什麼不能拷貝的... 05/09 00:05
    推 heykissass:要考可以 先拿一半錢出來 = =" 05/09 00:11
    → neofire:你可以把眾人推的空法刑訴丟給他,把周胖的藏起來 05/09 00:18
    → neofire:只要能考上,就是好教材 05/09 00:19
    → asdfghjkl999:不要最後他考上你沒上,就真的丟臉丟到外婆橋 05/09 00:21
    噓 furuuchi:真沒用啊你, 等他考上, 你沒考上, 你再回來哭哭吧你. 05/09 00:21
    → dosita:傻傻的...補習班是戰場... 05/09 00:37
    推 Fongin:硬起來不要借!!不然就是使用者付費!跟他要錢 05/09 00:37
    → orienteering:在職場應知婉轉拒絕的方式吧 以後考上了也是會遇到 05/09 00:40
    → HELFEME:和他說你很尊重智慧財產權~這個還是自己買好 05/09 00:59
    推 livtyler0828:我也要+1 05/09 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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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推 itski:問題1:如果採客觀歸責理論的話是放在風險實現這層次檢討 05/09 03:13
    推 itski: 因為非屬反常因果歷程,仍具可歸責性,成立既遂 05/09 03:18
    → itski: 反之採相當因果關係說的話,亦具因果關係,理由結論 05/09 03:20
    → itski: 同上 05/09 03:20
    → itski: 同上(不確定您問的是否是這問題) 05/09 03:25
    → itski:問題2:行為人的數行為,分別構成殺人既遂與遺棄屍體未遂罪 05/09 03:27
    → itski: 但因皆針對同一被害人之法益為侵害,成立不罰的後行 05/09 03:28
    → itski: 為,故僅論以殺人既遂罪已足 05/09 03:28
    推 kissa0924307:嚴以律己 寬以待人 推這篇 05/09 03:17
    → Godfrey0216:穩穩的過一生 05/09 01:51
    → takuya7123:常聽我受訓認識的同學抱怨 常常加班 業務超雜~錢難管~ 05/09 03:17
    推 maersksea:樓上,你同學說的應該是真的 05/09 04:16
    推 livtyler0828:那位老兄壓力真的太大了 抽這麼兇....Orz.... 05/09 02:49
    推 hornets1221:跟他收費啊 還用問? 05/09 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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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推 hoboks:因果歷程錯誤+複數行為 05/09 07:43
    → hoboks:德派採第一行為關鍵說 實務採概括故意說 結論都是殺人既遂 05/09 07:44
    推 childinheart:推這篇 現在很多人不知道"尊重"怎麼寫 05/09 07:05
    推 env:不過現在就是有人會在圖書館講手機 瞪他還不爽的= = 05/09 08:19
    噓 lonelyman:這有什麼好討論的..是不會戴耳塞嗎? 05/09 08:30
    推 banpresto:不懂得尊重他人的人當然會覺得這有什麼好討論的 05/09 08:35
    推 AIguodala:人必自重而後人重之 宋文說德行的公民要懂得自我約束喔 05/09 08:44
    → plutohsu:我也是每天鼻子流鼻水,去康x美買300元的噴鼻劑很有效^^ 05/09 08:51
    → plutohsu:到圖書館第一件事就是去廁所噴一下 ^^"擋一天!! 05/09 08:51
    推 waterspout:講半天 還是有人不懂叫人載耳塞 05/09 08:54
    → lonelyman:......什麼叫不懂 無法改變世界 就改變自己吧 05/09 09:18
    推 poloyeh:如果你已下定決心要走這條路了,就找自己最有把握的準備 05/09 07:59
    → poloyeh:看書之餘,有空就多練練舉啞鈴,或是伏地挺身~ 05/09 08:00
    推 blueonelove:那你為何不考跟你相關科系的類組呢!?很好奇這一點!!!! 05/09 08:40
    → blueonelove:畢竟選一個都沒學過的科系去準備比較辛苦一點! 05/09 08:41
    → meinyu:遇到壞人的話~又是那種挖坑給你跳的~我課長就是~被空降職 05/09 08:20
    推 katee0124:妳態度不強硬起來沒人可以幫妳 不然跟他收一半的錢 05/09 07:37
    推 azteckane:如果很要好自然會協調處理 05/09 07:54
    → meinyu:你可以跟他說~如果要COPY要付你1/3或是1/2的錢 05/09 08:03
    → meinyu:許多像總復習班~也是有多人集資~一個人去上課~這樣比較省錢 05/09 08:03
    推 azteckane:要好到心腹的程度才方便處理吧,因為copy的來源是你 05/09 08:13
    → katee0124:而且 妳確定他是你朋友嗎=.=a朋友不會有所求才出現吧 05/09 08:17
    推 mymymymymymy: 考改成女,就又是一段故事了 05/09 08:18
    推 myconscience:要錢就違法了,不要借才是王道! 05/09 09:01
    → nikotop:人善被人欺 馬善被人騎...如果硬不起來就不要再上來哭 05/09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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