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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May 24, 2010

Re: [疑問] 大東海 vs 志光

作者: jalen2030 (蠟筆)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Re: [疑問] 大東海 vs 志光
時間: Mon May 24 23:58:05 2010

※ 引述《f0150628 (秀秀)》之銘言:
: 爬文後還是有些疑問想請問版友
: 目前我比較想考人事行政
: 爬文發現
: 似乎人事行政方面版上志光評價比較好
: 但上禮拜去櫃檯問過大東海跟志光
: 除了價錢上差很多(志光貴很多,非保證班好像就要四五萬 只有一年~"~)
: 環境也差很多(志光比較新)
: 而且志光的規定很多
: 上次櫃台小姐告訴我
: 補帶還要收60元還是多少
: 讓我有點SHOCK(畢竟很多東西不是聽一次就聽得懂 可能要看好幾次)
: 至於大東海的師資(行政法嘛?)陳老師好像評價不錯
: 而且規定比較少 很自由 很彈性
: 我個人覺得補習班只是輔助
: 因此想請問大家
: 就人事行政的師資上
: 這兩家補習班會差很多嘛?
: 因為我原本已經決定要去補大東海了(因為志光規定很多)
: 但看到大家比較推志光人事行政
: 如果補習班只是輔助 大東海的人事行政會比志光的人事行政差很多嘛?
: 不好意思第一次發問有點緊張>"<
: 講話都快語無倫次了~"~
: 麻煩大家了

自己本身兩家都上過(目前兩邊都還同時進行)
因為自己上大東海的經驗很糟糕 希望自己經驗能幫到原PO
基本上大東海的優勢原PO也已經點出(唯一優勢吧?)
就是價格很便宜 甚至手腕夠高 報價在砍5千也OK
不過若是不考慮價錢志光還是比東海優
行政法:陳老師兩邊是平分秋色啦(竊笑)
不過考銓志光有國寶級的阿公(郭or唐是同一人)
至於服務上 其實兩家都有惡劣的也有好的櫃檯人員
不過因為志光比較有制度 所以照規矩來也不怕遇到惡人刁難
我第一次上東海時(視訊)本來約好隔天某時間去看片
隔天準時到場 現場櫃檯跟我說找不到我要看的片
叫我去別家看 我又騎了20分的車程 到另一分店
到了櫃檯又跟我說目前沒位置...
在東海看這9堂的課程(其實是10堂可是最後一片弄丟了吧) 每天都有很多驚喜
常常會有你今天不知道要去哪邊上的窘境 最常遇到沒位置!
可是位置上的學員10個有6個在自習 看片的反而是少數
跟櫃檯反應被人白眼覺得我是奧客!
志光基本上是不可能有這樣問題
因為採網路預約 所以你如果有約到 除非你不到 不然你那時段一定上的到課
當然志光規定比較嚴格 如3次不到停權預約1個月...不過都是保障學員啦
另外原PO擔心課程一次聽不懂 其實這應該不是問題
因為錄音筆去燦坤三井順發買一支2000以內用到嚇嚇叫 看片OR現場錄的音質都超好
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考量 像我在東海的某同學就跟我說 他報東海真的就是因為便宜
(可能他經濟並不寬裕吧)
不曉得原PO的優先考慮是什麼?希望以上能幫到你做出比較適合自己的選擇!

2 comments:

  1. 推 x09111204:那請問 技術類別 的 哪間比較好勒??電子類別的 05/25 00:37

    ReplyDelete
  2. 推 hoboks:推文本來就無法百分百讓人理解 所以我只是提問 不要見怪 05/25 02:03
    → hoboks:法律見解多 有分歧是很正常的 05/25 02:03
    → hoboks:此例應該是等價客體錯誤的題目 評價完對第三人的故意之後 05/25 02:07
    → hoboks:應該無庸再對於乙妻重複評價故意 05/25 02:07
    推 blackb:不能處罰法敵對意志和這個題目是兩回事。 05/25 02:09
    推 jespershine:這題應該分2種見解,甲說:承認主體不能就是承不能犯 05/25 02:11
    推 hoboks:撲馬老師好 老師我這題是用你書上例子解的喔 05/25 02:12
    → jespershine:即成立不能未遂,未遂的購成要件該當,進入罪責方面 05/25 02:12
    推 blackb:是啊,所以你沒說錯。 05/25 02:14
    → jespershine:不罰,若採乙說:不承認主體不能,即不成立不能犯就 05/25 02:14
    推 hoboks:科科 那我可以安心睡覺了XD 05/25 02:16
    → jespershine:不進入未遂討論,直接行為主體不適格不違法,構成要件 05/25 02:17
    → jespershine:就不該當了 05/25 02:18
    推 CrazyMarc:我來論的話,應該會著重處理客觀上是否有作為義務,如果 05/25 02:45
    推 hoboks:樓上也是撲馬愛徒 05/25 02:46
    → CrazyMarc:客觀上的作為義務推不出來,那麼,該不作為就不具備評價 05/25 02:46
    → CrazyMarc:的必要性 05/25 02:47
    → hoboks:夫妻應有保證人地位 密切之共同生活關係 05/25 02:47
    → hoboks:可惜瘋馬克沒上正班 所以我沒跟你用一樣的課本吧 科科 05/25 02:48
    推 CrazyMarc:所以說我會很賊地先避開主觀,單就甲與第三人不具備客觀 05/25 02:55
    → CrazyMarc:上的保證人地位,擋掉作為義務,至於主觀上,甲認識錯誤 05/25 02:56
    → CrazyMarc:的問題,要去論甲有殺人故意該當主觀要件也是寫上去,不 05/25 02:57
    → CrazyMarc:過最後在客觀要件上做文章,再丟個『所犯輕於所知,從其 05/25 02:58
    → CrazyMarc:所犯』的漂亮話,直接串到不成立去了,很賊吧 XDD 05/25 02:59
    推 hoboks:XD 算你狠:) 05/25 03:02
    推 jcll:考試不是重點 那一年的受訓才是重點 高考不少類科有兩位數的 05/25 03:12
    → jcll:的錄取率 很多類科你只要能考完就贏了報名的一半人 因為缺考 05/25 03:13
    → jcll:一半....XD 05/25 03:13
    推 hoboks:調查局受訓跟當兵比起來還是比較嫩吧 當兵都熬得過了 科科 05/25 03:23
    → hoboks:況且當兵也沒啥錢領 去調查局受訓至少還有四萬多 05/25 03:24
    → hoboks:出來後還快翻一倍 05/25 03:24
    → hoboks:高考有哪些類科破兩位數的啊? 以前我只知道行政警察有 05/25 03:25
    → hoboks:可是明年分流後 我看錄取率又下降很多了 05/25 03:25
    推 jcll:受訓比當兵硬多了 當兵可以擺爛 受訓擺爛會被退訓 05/25 04:11
    → jcll:因為志光的人事幾乎是獨霸...郭阿公太威 05/25 04:12
    推 Eternalwing:單純論解題的話, 樓上說法不太正確 05/25 02:16
    → Eternalwing:既然刑法上行為構成要件出來的話, 就該一步步的去論述 05/25 02:17
    → Eternalwing:此題的話我會在最後一步S那邊才將行為人評價為無罪 05/25 02:19
    推 jespershine:1.不符224 ,不成立過失,睡夢中的反應,已經不屬於 05/25 02:58
    → jespershine:刑法所要過問的行為,無須檢驗構成要件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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