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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May 10, 2010

Re: [閒聊] 在圖書館遇到一直製造噪音的人....

作者: matzu (駱駝客)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Re: [閒聊] 在圖書館遇到一直製造噪音的人....
時間: Mon May 10 15:03:33 2010

帶耳塞、跟自我專注力提升,是可以解決被干擾的辦法,也是不錯的想法,但這都掩蓋不

住製造足以干擾他人之聲音是一件不對的事情,這是兩碼事。

圖書館的使用規章,常見有「不得大聲喧嘩」、「不得製造噪音、干擾他人」等等,但有

些人對噪音的定義及容忍範圍不同,而有不同的看法,在所難免。

我想對於至於上述圖書館使用規章之解讀,大家各有自己的定見,我也不便批評;不過我

的看法是應以客觀解釋,該聲響是否已達一般人無須忍受的程度,是否有違圖書館合理期

待供大眾使用的目的,所以不討論過於極端的噪音例子,但客觀解釋其實還是過於抽象,

什麼是一般人無須忍受的程度,諸如奔跑、大聲嘻笑等等,我想什麼是一般人無須忍受或

難以忍受,我想大家想法差距不遠,但翻書、勤換筆、呼吸等是否為一般人難以忍受,我

想大家想法則相距甚遠。

而我粗淺認為,應以是否有忍受義務為出發點,公共場所或場合大家都有使用的權利,難

免會有權利衝突,而此時我想某部分勢必要有先容忍之先行為,再予以反擊,我想

我舉個例子,馬路是行人及車輛使用的地方,而車輛應對行人有容忍行為,如號誌已變綠

燈而行人還在馬路上,此時車輛應禮讓行人,不可應現在是綠燈就油門直催,相對地,若

號誌已變綠燈而行人還在馬路上卻在嘻戲,此時車輛駕駛人應該可以斥責行人請其離開或

請公權力協助。

而圖書館裡是「堅持寧靜讀書環境之人須容忍發出聲響之人」如自我帶耳塞,還是「發出

聲響之人應容忍堅持寧靜讀書環境之人」我行我素當遇到神經病,我認為大家對圖書館都

有寧靜讀書環境的期待,所以我覺得後者應為可採,所以拿勤換筆為例,作筆記當然沒人

規定只能「一色到底」,不過當你在圖書館勤換筆發出聲響時,你可以初步判斷聲音是否

過大,畢竟你是發出聲響的來源,你應該負管制的義務,你可以選擇輕放或墊個東西盡量

減低音量,當有人來勸告你聲音小一點,我想你第一步你應容忍,以符合圖書館使用目的

,你可以選擇換位置離他遠一點,若仍有人勸告你或頻頻看你換筆,此時應該是你已發出

一般人不能忍受的噪音,而不是自我感覺良好,覺得別人應該先忍受,別人是有所謂的「

神經質」。

我想別人會來跟你說你的聲音太大,一個理性的人也一定忍受很久忍不住才會說,其實很

多聲音是看你要不要改變例如翻書等都是,都是可以改變的,所以什麼有人說「不能改變

世界,就改變自己」我覺得有點怪怪的,我家隔壁住了個惡鄰居,因為我不能改變他,所

以我必須搬家,這樣邏輯對嗎?







1 comment:

  1. 推 babyincar:在PTT 不搬家好像就是你不對了 05/10 15:14
    → linumin:只能說要準備國考,就別為了細微末節影響了自己的心境, 05/10 15:20
    → linumin:縱然立論持正,然則熟輕熟重(保持平和的心情與爭論不休), 05/10 15:23
    → linumin:不言可知也,也許這也是上榜之前的考驗。 05/10 15:24
    推 babyincar:該爭取的權益還是要阿 連自己的都不能爭 如何期待未來 05/10 15:31
    → babyincar:替民眾爭權益 主管民代黑道瞪一眼就軟了 05/10 15:31
    → linumin:有所爭,有所不爭...相信當下必爭的是上榜的心境與實力@@ 05/10 15:34
    推 babyincar:上榜的實力不會因為你維護權益的幾分鐘而跑光 05/10 15:35
    → babyincar:反而可能讓你有接下來許久安寧的讀書時間 05/10 15:35
    → linumin:兩害相權取其輕,兩利相權取其重,僅此而已 05/10 15:36
    噓 greenvenom:那圖書館要歸定翻書產生的分貝數 還要全民翻書分貝數測 05/10 15:37
    → greenvenom:驗 測過的人才能發給圖書證 沒過的人不准用圖書館 05/10 15:37
    → linumin:當然啦,如果你堅持自己的觀念也不會影響自己的心情, 05/10 15:38
    → linumin:我也不予置評了@@ 05/10 15:39
    推 Laiya:可是你們的看法很像自己決定在菜市場裡租屋,然後嫌不夠安靜 05/10 17:16
    → Laiya:一樣跑到公共場所去唸書,卻要求那公共場所像你自己一人使用 05/10 17:17
    → Laiya:結果在你們看來,很多人都變惡鄰居了。 05/10 17:17
    推 jady:應該是說,每個人應盡量降低自己干擾到別人的情況吧~!! 05/10 17:29
    推 deathwomen:你的文章很難懂... 05/10 17:29
    → jady:比如說~換筆,當然可以阿!但就是有人換筆的過程用丟的... 05/10 17:30
    → jady:很多人的壞習慣總會不知不覺的干擾到別人,互相體諒,盡量把 05/10 17:31
    → jady:聲音降低才是對的吧!百分百靜悄悄是不可能的~但自私的無視 05/10 17:33
    → jady:大眾利益就是不對阿~!!過於自我還真的會變大家眼中的白目... 05/10 17:35
    推 deathwomen:你的邏輯有點怪吧,你怎麼確定抱怨別人太吵的人 05/10 17:39
    → deathwomen:就一定是理性的人,忍很久才說 05/10 17:40
    → jady:而大家討論到最後連翻書聲都拿來爭個輸贏~整個討論就變偏激了 05/10 17:40
    → deathwomen:連翻書的聲音都可拿來計較,然後嫌人家是惡鄰居,這... 05/10 17:42
    → jady:樓上d大~原PO的立意是先檢討自己再檢討別人,我覺得沒錯ㄚ~! 05/10 17:49
    推 cctv917:多惡的鄰居...這個惡怎麼定義...一切都你說了算 05/10 17:54
    → cctv917:搞不好你所謂的惡鄰居..在客觀的角度上是你太龜毛 05/10 17:54
    → cctv917:前面一堆人回答了那麼多...就尊重互相嘛...換個筆被嫌 05/10 17:55
    → cctv917:這樣的程度也被嫌..是不是太超過了.. 05/10 17:56
    → jady:突然覺得好多人討論下來推文都好鑽牛角尖喔... 05/10 17:58
    → cctv917:當然又一堆人說..你是丟筆不是換筆了..但事實上 05/10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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