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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May 15, 2010

Re: [課業] 法緒/無償行為

作者: U571 (小維)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Re: [課業] 法緒/無償行為
時間: Sun May 16 00:34:26 2010

※ 引述《jojonina (努力努力再努力!)》之銘言:
: 1.考試科目:法緒
: 2.章節名稱or篇名(單元關鍵字):無償行為
: 3.目前參考用書or考古題出處:考古題
: 4.想問的內容:
: 下列之契約何者屬於無償行為?
: (A) 贈與契約
: (B)保證契約
: (C) 使用契約
: (D) 以上皆是
: 答案A
: 5.想法:
: 請問板上高手 使用契約不也是無償行為嗎?? 為何這題答案是A
: 還是我哪裡弄錯了?? 謝謝

有償行為的目的應該是要取得他方的對待給付,但是當事人間並不必然有義務
保證契約一方提出擔保,一方依其擔保而給付
使用契約一方容認使用,一方保管
贈與則受贈方無須給付任何財產或義務
不知這樣解是否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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