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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May 4, 2010

Re: [情報] 綠:台灣人不得持大陸學歷考公職 藍批違憲

作者: shacking (shacking  )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Re: [情報] 綠:台灣人不得持大陸學歷考公職 藍批違憲
時間: Tue May 4 18:52:03 2010

※ 引述《saka037 (蝙輻超人)》之銘言:
: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0,5244,130502x132010050401298,00.html
: 2010-05-04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程平】
: X
: 由於朝野同意重提有關陸生來台的大學法及專科學校法修正草案,因此立法院程序
: 委員會今天(4號)就將綠營所提,包含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陸生三法」排入本週
: 五的院會報告事項,預期都將分別交付委員會審查,不過在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所提
: 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明確限制台灣人民不得持被政府所承認的大陸學歷,參與
: 公務人員、專技人員及教育人員招考任用,國民黨立委吳育昇認為,這樣的修法方
: 向有違憲之虞。
: 民進黨立院黨團強調,針對「陸生三法」,他們在立法院中已經擋不住了,因此決
: 定要將教育部所提的「三限六不」入法,立委管碧玲強調,這是民進黨要採取的配
: 套方式。
: 而其中管碧玲所提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2條修正條文,也約束台灣人民,也不能
: 持教育部採認的大陸學歷,做為公務人員、專技人員及教育人員的招考任用,國民
: 黨立委吳育昇認為,這是在剝奪人民應考服公職的權利。
: 有質疑的不只是吳育昇,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李俊毅也說,針對「陸生三法」中
: 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黨團會再開討論,看看是不是要另外再提出黨團的版本。

大陸地區人民不得應我國國家考試說明 【2009/11/25更新】
http://wwwc.moex.gov.tw/ct.asp?xItem=17176&ctNode=928

針對各界關心教育部在採認大陸學歷後,所衍生之國家考試應考資格相關問題,本部重申
:國人應考權益不變,且大陸人士目前亦於法無據,不得報考任何一項國家考試。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7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具本法所定應考資格者,
得應本法之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8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具本法所定應
考資格者,得應本法之考試;同法第24條及其施行細則規定,外國人得應部分專技人員考
試。惟依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制定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大陸地區人
民並非外國人,亦未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其權利義務均由「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
係條例」規範,現「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並未有大陸人士得參加專技人員
考試之規定,其取得之大陸地區學歷或所具外國學歷,縱經我國採認,仍不得據以參加各
項公務人員考試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







1 comment:

  1. → Sugiros:國之將亡,必有妖孽 05/04 18:55
    → eebear:改成六年了喔,那大陸人高中畢業來台灣唸完碩士剛好可以考~ 05/04 19:01
    → rafterrios:這種KMT真的要把我國消滅吧....實在太失望了 05/04 19:30
    → qqmm:被統一之日近矣.... 05/04 19:51
    推 puppu:任何東西只要碰到大陸,就什麼都能扯了.. 到底怕什麼啊!? 05/04 20:51
    → puppu:然後人家已經出來消毒了,還是能繼續往未來扯..網軍真厲害 05/04 20:53
    推 mt580:消毒在哪??從選前不開放..但現在??真是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 05/04 21:04
    → puppu:你說的是 選前不開放什麼? 05/04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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