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afterrios (加油!阿呆!)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課業] 公民-民法與生活
時間: Tue Jun 15 12:55:15 2010
1.考試科目:公民
2.章節名稱or篇名(單元關鍵字): 民法
3.目前參考用書or考古題出處:僑務
4.想問的內容: 國禎因意外不幸身亡,家中遺有妻子、父母、祖母和未成年的
弟弟依人。國禎生前未留遺囑,依照民法的規定,其遺產應如
何分配?
A.由妻子單獨繼承
B.由妻子和父母共同繼承
C.由妻子、父母和弟弟共同繼承
D.由妻子、父母、祖母和弟弟共同繼承
ANS:B
5.想法: 因為之前有寫過一題類似的題目,說依照順序應由妻子、子女、父母
繼承,所以我是選C,但是答案是B,因此我不曉得問題出在哪邊,
是因為弟弟未成年的關係嗎?還是有其他的解釋,
煩請各位高手解答,謝謝囉!
Monday, June 14, 2010
[課業] 公民-民法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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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zbycxdwevfu:直系血親 06/15 13:01
ReplyDelete推 ivorykao:民法1138 06/15 13:04
→ dash007:除了妻子外,順序是: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 06/15 13:05
→ asdfghjkl999:繼承分兩份,一份是配偶 06/15 13:06
→ asdfghjkl999:一份是子女或法定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 其一 06/15 13:06
→ asdfghjkl999:最前面的優先繼承,沒有再往下延伸 06/15 13:07
→ ricoyu:A不行喔?不是照順序嗎? 06/15 13:20
→ open740810:樓上..A的情況是 子女 父母 兄弟姊妹 祖父母都沒有才是 06/15 1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