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ignose0903 (努力充電的小會計)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請教各位 : 為什麼進不去台糖網路報名系統??
時間: Sun May 2 17:52:14 2010
利用考友社的連結進不去 !!
去金融研訓院也進不去 ??
還讓不讓人活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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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ocsky:拍拍... 偷別人心血的人不可能考上的 05/02 21:56
ReplyDelete推 uniman:筆記很重要的 記得備份一下 我以前也痛過 05/02 21:58
推 liuchihying:噓的人眼睛沒問題吧?原PO是去吃飯耶== 05/02 21:58
噓 mymymymymymy:要嘛就背著去吃飯,要嘛就放在那承擔風險 05/02 21:59
→ mymymymymymy:偷筆記的人一定有,版上也常聽到 05/02 21:59
→ mymymymymymy:只能說你太大意了 05/02 22:00
推 sbreezer:我現在連尿尿都要把書背去尿了 被偷太不划算了 05/02 22:00
推 poi0405:危險前行為... 囧 05/02 22:01
推 yenyan:可以請問你是在哪一個縣市的圖書館嗎? 好可怕... 05/02 22:03
噓 pk0943:我也來噓,你用筆記占位本來就不對 05/02 22:04
推 jillbitch:哇靠,照噓的人的說法,豈不是連喝水上廁所都不行 05/02 22:06
推 hoboks:pk這樣有點不厚道吧 吃個飯還要把書都收走 05/02 22:07
→ poi0405:一般來說,吃飯都離開很久,上廁所應該是還好吧.. 05/02 22:07
→ hoboks:然後吃完回來就沒位子了? 05/02 22:07
→ hoboks:公務人員要將心比心好嗎? 科科 05/02 22:08
推 phcebus:雖然不想潑你冷水,但還是給你依點準備 05/02 22:08
→ hoboks:原波快去提告 我支持你 如果你剛好有考訴訟法可以順便當練 05/02 22:08
→ hoboks:習XD 05/02 22:09
→ phcebus:上法庭的話 應該是微罪不罰 原因是不符比例原則 05/02 22:09
推 Mar1boro:幸好我都包包放著就出去逛街了,不會放筆記在桌上 05/02 22:10
推 lion101:的確 去地檢署就不會吃案 會分案交辦分局調查蒐證 05/02 22:10
推 kishiromi:只是中午而已 吃個飯不會很久吧 不用噓吧... 05/02 22:11
推 singing333:圖書館中午時間是可以離開休息,噓的人沒去過圖書館??? 05/02 22:11
→ lion101:這意思是...以後筆記都要留個備份嗎 以防被偷?? 05/02 22:11
推 hoboks:74台上4225 一張白紙都會被起訴 兩本筆記本還寫滿字 05/02 22:12
→ hoboks:理論上應該不能放水喔 05/02 22:12
推 phcebus:意思是筆記本的東西自己要收好 05/02 22:12
→ kishiromi:真的有人吃飯的時候會把東西全部收走 吃完在重新找位嗎 05/02 22:12
→ phcebus:你擺在那自己去吃飯 最多成立337條侵占遺失物 05/02 22:13
→ kishiromi:噓的人真的都會這樣做嗎 那有人上廁所超過20分也要收走 05/02 22:14
推 brillante:圖書館本來就有半小時的緩衝時間,噓的人是沒在圖書館讀 05/02 22:14
推 Simonfenix:筆記不見真的是欲哭無淚 所以我每次離開不管多久 05/02 22:14
→ brillante:過書哦? 05/02 22:14
→ hoboks:不管成立啥罪 原波應該比較希望趕快找回來 05/02 22:14
→ Simonfenix:一定都把東西全部帶走 05/02 22:14
→ phcebus:337條處罰 : 罰500元以下罰金 05/02 22:14
→ hoboks:之前版上也有人被幹筆記 看他也是幹得要死 05/02 22:14
→ hoboks:如果我的筆記被偷 我應該會想殺小偷喔 05/02 22:14
→ morphine0821:罰金是一回事,但一定有前科 05/02 22:16
推 renewborn:搞不懂那種自以為高尚~只會噓人的心態...是自卑嗎?? 05/03 09:06
→ renewborn:去報案吧~~說不定還有機會找到~筆記真的很重要